.產投-114/11/09(週日)ESG永續發展基礎班(原住民協會)


    114年產投方案-ESG永續發展基礎班│原住民協會


    • 課程代碼:167491

      課程起訖日:114/11/09 ~ 114/12/07

      上課時間:每週日,9:00-17:00

      補助人數:26人

      訓練時數:35小時

      訓練費用:6,650(報名時須繳全額訓練費用)

      繳費方式:收到訓練單位通知後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(現金或轉帳,無法刷卡請見諒)

      上課地點:桃園市中壢區復興路46號12樓(兆豐銀行樓上)

      報名起訖日:114/10/10 12:00 ~ 114/11/06 18:00  

      ※若報名人數未達招訓預計人數者,本中心保留延長招訓時間或取消開班之權利。

       

      諮詢專線:03-4259355 (林小姐/何小姐)

      官方LINE@: @ouy9482x





    • 參訓資格:

      1. 國中(含)以上

      2. 年滿15歲以上

      3. 具電腦基本操作能力,欲提升第二專長及對本課程有興趣者



      報名方式:


      1.就業通線上報名 (點我)



    • 課程大綱:

      上課日期授課時間時數課程進度/內容授課師資助教遠距教學
      114/11/09(星期日)09:00~12:003企業社會責任到永續發展:ESG與企業社會責任(CSR)的異同、ESG的定義與背景、永續發展的發展趨勢(含開訓0.5小時)章興國  
      114/11/09(星期日)13:00~17:004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s:介紹永續發展目標、臺灣永續發展目標、永續行動章興國  
      114/11/16(星期日)09:00~12:003何謂利害關係人:利害關係人是誰、如何辨識與議合章興國  
      114/11/16(星期日)13:00~17:004重大議題與風險管理:如何鑑別重大永續議題、風險管理介紹章興國  
      114/11/23(星期日)09:00~12:003氣候變遷與減碳目標: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、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規劃、台灣氣候治理主要法源-氣候變遷因應法章興國  
      114/11/23(星期日)13:00~17:004永續倡議與永續評鑑:國際永續倡議與評鑑、台灣的永續倡議與評鑑、供應鏈與價值鏈章興國  
      114/11/30(星期日)09:00~12:003二氧化碳的盤查與管理:為何要進行碳盤查、碳足跡與碳標籤、介紹ISO 14064-1、ISO 14064-2 與 ISO 14067章興國  
      114/11/30(星期日)13:00~17:004碳排與企業營運的關係:碳費和碳稅、碳權、碳交易、簡介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(CBAM)章興國  
      114/12/07(星期日)09:00~12:003如何看待永續報告書:ESG報告為什麼重要、減碳策略、第三方查證的必要性章興國  
      114/12/07(星期日)13:00~17:004如何搜尋閱讀永續報告書:網路資源、閱讀永續報告書章興國 



      注意事項:

      1.  依照在職訓練網線上收件順序通知正取繳費,正取學員需於接獲中心通知後於規定時間內繳清全額學費,並與中心確認款項入帳後才算完成報名。

      2.  未於時間內完成繳費者視同放棄正取資格,將由備取學員依報名順序依序遞補。

      3.  若資格不合或超過補助人數,得以自費身分參訓,自費名額不超過補助人數20%(無條件捨去)

      4.  請確認開課日當天務必有勞保在保中,開課當日未加保勞保者不符合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補助資格(開課後退保不影響補助)。

      5.  不提供旁聽與試聽服務,報名後無法轉讓資格。

      6.  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或以備取遞補身分加入課程,無法提供補課服務。

      7.  尊重著作財產權,上課期間未經授課講師同意禁止錄音、錄影、拍照。

      8.  產投方案需於課程期間配合填寫「學員意見調查表」,訓後須配合進行「訓後動態無追蹤調查」。

      9.  完成繳費學員,超過審閱期於開課日前申請退款者,依規定將收取課程費用5%手續費。

      10.  完成繳費學員,超過審閱期於開課日後未過課程總時數1/3申請退款者,依規定將收取課程費用50%。

      11.  完成繳費學員,超過審閱期於開課日後過課程總時數1/3申請退款者,依規定不予退費。

      12.  產投方案請假時數上限為課程總時數1/5,超過者依規定不予補助,也無法繼續參訓。